中国政府网|新疆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按照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喀什市亚瓦格街道一号小区菜市场(华创科技)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依法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喀什市亚瓦格街道一号小区菜市场(华创科...[详细]
2025年03月25日 来源: 喀什市人民政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喀什市亚瓦格街道一号小区菜市场(华创科技)项目规划建设需要。按照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喀什市亚瓦格街道一号小区菜市场(华创科技)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详细]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喀什市东城片区学校(小学和初中)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需要。按照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喀什市东城片区学校(小学和初中)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依法进行征...[详细]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细]
2025年01月02日 来源: 喀什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按照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喀什市2024年喀什市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三期)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依法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
2024年07月12日 来源: 喀什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中心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按照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喀什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乃则尔巴格镇12、13村)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依...[详细]
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环境。按照喀什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喀什市2023年棚户区改造(乃则尔巴格镇12、13村)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依法进行征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