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新疆政府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稳岗就业
按照地区人社局2024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求,喀什市2月17日组织9名劳动力和1名随队干部到湖北武汉就业,期间购买务工人员交通费、保险费支出5245元,3月17日组织5名劳动力到乌鲁木齐就业,期间购买务工人员交通费...[详细]
2024年03月28日 来源: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地区人社局2024年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求,喀什市于2023年10月12日、10月17日、10月20日、11月13日共组织23名劳动力外出就业,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选派1名随队干部,期间购买务工人员及随队干部交通费、保险费...[详细]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喀什市《喀什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喀市人社字〔2020〕88号)文件规定,现将喀什市阿瓦提乡人民政府等6...[详细]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201...[详细]
2024年03月27日 来源: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2019〕...[详细]
2024年03月20日 来源: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关于印发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喀署办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