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喀什市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按照乡镇(街道)为主体、自下而上、稳慎推进的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完成清单编制工作。第一阶段,全覆盖、无遗漏梳理工作事项。第二阶段,逐项整合凝练、流程再造,经市委编办初审后,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工作初稿。第三阶段,通过“三上三下”征求意见,市、地、自治区逐级审核把关,形成喀什市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是本乡必须为、负全责的事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以上级部门为主责、乡级为辅配合的履职事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是与本乡工作没有直接关联的事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经评估乡镇无力承接的事项,以及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