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喀什市司法局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度喀什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明确了反馈渠道,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留言及信函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意见收集与整理工作,截止2026年1月10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喀什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