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7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82338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严格遵守《条例》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监督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以来,我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条,主要内容为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喀什市西公园街道喀什亿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27”一般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持续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和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为广大企业、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采取了多种渠道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出公告,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流程规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职责认识不够深刻,主动挖掘公开信息的意识不足,对潜在公开事项的预判和梳理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2026年,我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思想认识与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条例》及相关政策培训,积极参加业务专家授课,提升工作人员对公开工作法定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梳理、审查和公开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