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点击数:


20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在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古城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喀什市人民东55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30062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喀什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喀什地区关于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重大决策全程公开、政策解读精准化、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政务平台智慧化、监督考核闭环化等关键领域持续突破,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实现行政行为透明度与政府公信力双提升,让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可感。

(一)主动公开。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的重要抓手,聚焦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救助、教育医疗、稳岗就业等群众关切领域,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年规范公开政府信息162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4条、政务动态信息526条、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信息1036通过图文解读、视频宣讲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10次。依托政府网站办理网上留言508条,开展意见征集22期。

(二)依申请公开。依据《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对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寄送、归档等关键环节逐一细化标准、严格操作规范。工作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衔接,精准把握其信息需求,确保以合法合规、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答复办理。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所有申请均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管理,严格遵循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健全先审后发、编审分离、重点稿件反复核校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与时效性。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维护各类信息资源,落实每日读网制度,常态化开展错敏词排查整改工作,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立行立改,稳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紧扣国务院、自治区及喀什地区工作部署,结合喀什市实际,持续深化政府网站建设。依据政务公开要求,动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新增3个、整合精简专题栏目4个,提升栏目设置科学性与针对性。完善长者模式”“无障碍阅读服务,满足特殊群体信息需求,实现搜索即服务目标。

(五)监督保障。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专项集中培训2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依托网站错敏信息智能检测平台,对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实施全天候动态监测,精准防范外链失效、链接错误、敏感信息纰漏等问题。以年度绩效考核为重要抓手,将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纳入考核体系。通过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精简考核内容,构建并压实问题反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全面、规范、高效履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50

行政强制

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02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5

0

0

4

0

0

4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4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7

0

0

4

0

0

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更新时效性不足。部分部门单位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信息更新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更新意识薄弱,常需通过反复督促提醒才能完成信息发布,导致平台内容时效性欠缺,难以快速响应公众信息需求。二是业务实操能力有待提升。从事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部分人员综合素质不足,政策研究不深入、内容审核把关不严格、公开尺度拿捏不准等问题,进而导致发布的信息频繁出现错字、漏字及表述不规范等情况,影响政务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三是政策解读质效亟待优化。当前各类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纯文字形式呈现,缺乏多元表达载体;同时政策解读工作落实力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虽按要求附带了解读材料并完成审批,但解读内容过于简略,核心要素缺失,未能有效帮助公众理解政策内涵。

改进情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针对信息更新不主动、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定期组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专项培训,一方面提高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系统提升业务人员的政策理解、内容审核、尺度把握等综合能力,通过以学促干、干学结合的方式,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公开形式,推动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双提升。二是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效。围绕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内容简略的问题,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机制,加大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打破单一文字解读模式,综合运用视频解读、图解图示、文字释义等多种形式,补充完善解读核心要素,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与全面性,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及市场主体的政策知晓需求。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针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传导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压实各部门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领导及时掌握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督促具体工作责任人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构建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群策群力强化工作风险防范,推动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