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7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联系地址: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572085

一、总体情况

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本局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防治环境污染为核心职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本局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通过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切实提升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开要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项,主要涉及部门职能、水源地水质公示及喀什市空气质量改善相关行动方案与通告公示等。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事务。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拟公开信息须经科室负责人初审、局主要领导复核,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程序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经审核后,由专职人员统一报送至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持续完善监督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依托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清晰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方式,切实提升工作透明度,推进依法行政,增强公共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政策掌握不够全面,业务操作流程不够熟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改进措施:下一步将组织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制度,强化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的理解与运用能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