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司法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7日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喀什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喀什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30341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规范,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内容,全力满足和保障新形势下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平台为主,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载体为辅,及时发布各类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2025年司法局主动公开信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分工,强化服务理念,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按规定期限做好答复反馈,2025年,喀什市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采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及保密审查要求,结合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部署专人加强喀什市司法局”“喀什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运维管理,不断增强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喀什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喀什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全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范围较窄,更新不及时;

二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用不充分,内容多为转载,原创性、互动性不足。

(二)2026年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规定,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二是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打造成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在线咨询、办事引导的综合服务平台,增加原创内容和互动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