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9日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任何疑问,请与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邮编:844000,联系电话:0998-282229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紧扣诚信人社建设目标和民生服务主线,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构建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公开体系

(一)主动公开。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服务等核心领域,以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采用线上+线下多元模式推进信息公开。线上通过喀什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定向推送政策解读、办事指南、公示公告等信息;线下依托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社保所,设置公开专栏、发放宣传手册,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政策知晓率直达基层。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明确办理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2025年,未收到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核,确保发布内容表述准确、数据真实、格式规范、涉密信息不公开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稳岗就业板块为主,方便公众快速查询。由局各中心、科室安排专职人员,承担信息更新、信息报送等工作在公开平台醒目位置公布监督电话、联系人,及时处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条例及政策法规,提升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公开内容精准性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笼统,对群众关心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细节阐释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就业补贴、社保转移、工伤认定等高频事项,编制一问一答式解读材料和办事流程图解,同步公开政策原文、解读文本、联系方式,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