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色满乡畜牧示范区招商公告

来源:喀什市色满乡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点击数: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促进畜牧业现代化发展,实现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经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村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一宗农业设施用地,本公告旨在吸引有实力、有意愿的投资商,共同打造现代化畜牧养殖示范区,促进农业产业升级。

1.项目名称:喀什市色满乡畜牧养殖示范区项目

2.项目地点: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交通便利,位于Y068县道附近,区位优势明显。

3.项目面积:126.8

4.项目用途:畜牧养殖示范区

5.租赁期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

二、招租条件

1.投资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具有从事畜牧产业生产经营的相关经验,熟悉畜牧产业政策法规;

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

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5)有意愿、有决心将畜牧养殖示范区项目做大做强。

2.投资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投资企划书

4)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1220日止。

2.报名地点:喀什市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村委会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村委会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

5.现场勘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将受邀进行现场勘查。

6.招标投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者,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村委会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投标。

7.合同签订:招标投标结束后,与中标者签订招商合同。

四、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赁费用:租赁费用根据市场行情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支付方式:租赁费用分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五、其他事项

1.租赁期间,租赁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合理利用设施农用地资源,确保设施农用地质量。

2.租赁方须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村委会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阿布力克木·艾力

联系电话:13209994544

附件报名表

特此公告。

喀什市色满乡人民政府

20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