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来源: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点击数:

一、机关职能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市场监督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内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喀什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推进食品安全政策措施的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指导建立健全计量检定体系和节能减排等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社会公证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组建市检验检测机构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完成年度抽检计划。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十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地方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参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十九)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宣传引导和推广应用。

(二十)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二十一)承担喀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十五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纪检监察股、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股、打假举报受理指挥中心、市场规范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股、市场监督稽查大队、派出机构。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248号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米尔阿力木江·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0998-282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