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喀什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地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工作部门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承担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翻译、印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五)负责对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工作的督促检查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的建议、批评、意见及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六)负责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政府各部门主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督促落实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批示精神。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八)根据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喀什市政府办公室设六个内设机构:联络员办公室、文书处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翻译办公室、信息与电子政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点:喀什市人民东路55号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胡向东
联系电话:0998-282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