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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民政局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来源:喀什市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点击数:

一、机关职能

喀什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定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新申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三)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临时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和乡(镇、街道)、村(居)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调处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拟订并落实全市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养老机构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建设和管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七)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及机构指导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八)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监管慈善行为,负责落实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喀什市民政局设三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点:喀什市恰萨街道人民东路336号建委办公楼13楼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库尔班·麦麦提

联系电话兼传真:0998-2835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