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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点击数:

第一条 为了规范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喀什地委办公室、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喀党办字〔2024〕11号)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喀什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将原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工业和信息化职责划入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产业政策,拟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落实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拟订的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指导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指导全市范围内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五)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负责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推进全市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全市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七)落实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规划

(八)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兑现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卫星工厂建设。

(九)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七条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宣传、信访、保密、会议组织和接待、人事管理、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精神文明、政务公开、纪检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车辆、卫生的管理工作。

(二)工业企业股。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监督和指导,做好经济运行检测、分析、编制、预警工作;承担全市中小企业信息统计和督促企业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综合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产业信息化股。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信息化方面的发展;指导协调卫星工厂建设;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指导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第八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2正1副)。

机关工勤1名。

第九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喀什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喀什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4年7月8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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