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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机构设置情况

来源: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30日 点击数:

一、机关职能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产业政策,拟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落实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拟订的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管理;指导轻工、纺织、建材等行业管理。指导全市范围内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五)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六)负责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推进全市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全市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七)落实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规划。

(八)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兑现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卫星工厂建设。

(九)负责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二、机构设置

喀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四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工业企业股、产业信息化股、政策法规股。

三、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吴晓巍

联系电话:0998-282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