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喀什市司法局是喀什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喀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喀什市司法局。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建议、审核、备案等工作。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依法治理的规划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各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四)指导、监督和管理市属律师事务所和市公证处工作。
(五)领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必接必送、地监会见的指导工作。
(七)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及管理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未成年人和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受理、审查及指派工作。
(十)指导、督促、落实重要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十一)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共6个内设机构:行政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与依法治市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法律援助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基层工作股。
办公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
联系电话:0998-230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