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新商发〔2024〕25号)的要求,喀什市商务局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相关程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现将拟列入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喀什市商务局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7日—12月21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均可来人、来信、来电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有明确的依据和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喀什市商务局
联系人:孙密密
联系电话:0998-2225530
联系邮箱:954845536@qq.com
附: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拟支持项目
喀什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