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公示公开

来源: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作者: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5日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厅字〔201934号)和《新疆消防救援机构执法公示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全面推行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度,现将喀什市消防救援队行政执法信息予以公示公开,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单位基本信息

(一)执法主体: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

(二)机构设置: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1名,法制审核工作负责人1名,分管消防执法工作负责人1名,执法人员5人。

(三)职责权限: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核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并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四)执法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职务

贾顺宁

大队长

石贤忠

政治教导员

王董会

副大队长

周留义

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唐光明

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艾热沙提·艾尔提江

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王学连

中级专业技术干部

易博文

初级专业技术干部

(五)办公时间及地点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2.办公地点喀什市世纪大道北路喀什火炬燃气加气站北侧约120米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0998-2843119

二、消防法律法规及执法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

三、消防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根据新疆消防救援总队《新疆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依法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大队制定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按月度逐批次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应当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可结合对单位的监督抽查一并实施,也可单独实施。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内容根据消防专项检查方案设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内(自然年)至少监督一次,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年内至少监督检查两次。抽查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不应少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的30%,且年内抽查的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宜重复。

四、消防服务窗口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9:00);周五(10:30—17:00

2.办公地点: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喀什市政务服务中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女生 0998-2929119

附件:喀什市消防救援大队权责清单(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