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对象 | 决定种类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决定日期 | 决定书编号 | 作出决定机关名称 |
| 1 | 喀什益群眼镜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二分公司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6A阶次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5000 元(伍仟元整)罚款 | 2025年5月12日 | (喀市)应急罚〔2025〕16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2 | 新疆华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6B阶次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 | 2025年5月13日 | (喀市)应急罚〔2025〕22-1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3 | 喀什市那斯尔麦麦提加油站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5B 阶次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 | 2025年6月5日 | (喀市)应急罚〔2025〕17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4 | 喀什市友好加油站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6B 阶次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 | 2025年8月8日 | (喀市)应急罚〔2025〕21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5 | 喀什市兴辉电子经销部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64A阶次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60000 元(陆万元整)罚 款 |
2025年8月19日 | (喀市)应急罚〔2025〕25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6 | 喀什新启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 | 2025年10月22日 | (喀市)应急罚〔2025〕33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7 | 巴某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B阶次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30000 元(叁万元整)罚款 | 2025年10月22日 | (喀市)应急罚〔2025〕34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 8 | 喀什荣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 20000 元 (贰万元整)罚款 |
2025年10月22日 | (喀市)应急罚〔2025〕32 号 |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