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1月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所属县(市)、单位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案件类别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办案部门及结案日期 | 备注 |
1 | 喀市农(农机)罚〔2023〕42号 | 肉某·穆沙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肉某·穆沙 | 农机 | 2023年4月11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喀什市交警大队移交的线索前往喀什市浩罕乡2村开展执法检查,(经度:75.99.1552,纬度:39.478094),对肉某·穆沙驾驶的型号:DF604、牌照号:新31-K5100、发动机号:C02804624A的拖拉机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驾驶的拖拉机挂超长拖车和未佩戴安全帽,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 | 处250元(贰佰伍拾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9日 |
普通程序 |
2 | 喀市农(农机)罚〔2023〕43号 | 吾某·吾拉音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吾某·吾拉音 | 农机 | 2023年4月11日,喀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到喀什市交警大队移交的线索前往喀什市浩罕乡2村开展执法检查,(经度:75.99.1552,纬度:39.478094),对吾某·吾拉音驾驶的型号:路通-454、牌照号:新31F8451、发动机号:X13170877的拖拉机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当事人驾驶的拖拉机挂超长拖车、无灭火器和未佩戴安全帽,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取证,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处罚 | 处250元(贰佰伍拾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9日 |
普通程序 |
3 | 喀市农(大工机)罚〔2023〕78号 | 艾某·阿力木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 喀什市 | 艾某·阿力木 | 大工机 | 2023年8月11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2村路口,对艾某·阿力木驾驶的型工程机械设备(型号VT998、牌照号:新31G工28619、车架号:VLGL9530AM30214)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艾克拜尔·阿力木未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罚 | 处2100元(贰仟壹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
普通程序 |
4 | 喀市农(大工机)罚〔2023〕79号 | 斯某·吾布力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 喀什市 | 斯某·吾布力 | 大工机 | 2023年8月11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2村路口,对斯某·吾布力驾驶的型工程机械设备(型号VT998、牌照号:新31G工23649、车架号:VLGL9530TN0631288)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斯马依力江·吾布力未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处罚 | 处2100(贰仟壹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
普通程序 |
5 | 喀市农(动监)罚〔2023〕80号 | 约某·图尔荪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案 | 喀什市 | 约某·图尔荪 | 动监 | 2023年8月19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立即前往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乡3村3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向货主约某·图尔荪出示执法证件,发现此羊圈里有170只羊,当事人出具检疫证号为66550485334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启运地点为: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宫回族下三宫一组,到达地点为:新疆喀什地区伽师县古勒鲁克乡9乡13村2组。执法人员对现场取证,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检疫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 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执行 | 处4000元(肆仟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28日 |
普通程序 |
6 | 喀市农(农药)罚〔2023〕81号 | 喀什佰某商贸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限制农药案 | 喀什市 | 喀什佰某商贸有限公司 | 农药 | 2023年8月18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喀什市曙光国际农业科技博览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在检查到仝某经营的喀什佰某商贸有限公司时,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在一进门左手边货架上发现:溴敌隆(5克×90支/箱×6箱,生产日期20230103,商丘市大卫化工厂),共1种540支2.7公斤的限制使用农药,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提取该店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对限制使用的农药进行扣押。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 |
1.处5300元(伍仟叁佰元整)罚款;2.没收涉案产品溴敌隆共1种540支2.7公斤限制使用农药。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8日 |
普通程序 |
7 | 喀市农(动监)罚〔2023〕82号 | 秦某郎从自治区外调入动物用于屠宰未按规定进行调运前备案案 | 喀什市 | 秦某郎 | 动监 | 2023年8月24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接到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的线索,立即前往喀什市德吾苒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发现在屠宰场门前停有四辆货车,分别为:鲁UN0259、豫QJ3525、新F75676、新K30574共装有880只活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号分别为6201002510、6201002522、6201002520、6201002519分别从甘肃省威武市古浪县西靖镇峻山养殖场、甘肃省威武市古浪县西靖镇徐述银养殖场、甘肃省威武市古浪县大靖镇吴晓华养殖场调运至喀什市德吾苒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无自治区外调运动物用于屠宰的调运前备案材料。执法人员对现场取证,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检疫合格、免疫和车辆消毒证明等复印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 处9300元(玖仟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5日 |
普通程序 |
8 | 喀市农(农机)罚〔2023〕83号 | 阿某·伊马木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阿某·伊马木 | 农机 | 2023年8月23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佰什克然木乡8村,对阿某·伊马木驾驶的拖拉机(型号雷沃M704-BA、牌照号:新3K4674、发动机号:Q141140909G)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现阿卜杜吾甫尔·伊马木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和司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执行 | 处300元(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
普通程序 |
9 | 喀市农(农药)罚〔2023〕84号 | 喀什农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劣质(过期)农药案 | 喀什市 | 喀什农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农药 | 2023年8月21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喀什市曙光国际农业科技博览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在检查到李某经营的喀什农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时,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后,进行检查。在一进门左手边货架上发现:1.氯溴异氰尿酸(20克/袋×19袋,生产日期20200507,过期469天,生产单位:绍兴天诺农化有限公司),2.啶虫脒(200克/瓶,生产日期20210819,过期2天,生产单位:发事达(南通)化工有限公司),共2种39瓶(袋)4.38公斤的劣质(过期)农药,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提取该店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对限制使用的农药进行扣押。 |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处罚 |
1.处2300元(贰仟叁佰元整)罚款;2.没收涉案产品氯溴异氰尿酸、啶虫脒共2种39瓶4.38公斤过期农药。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1日 |
普通程序 |
10 | 喀市农(农机)罚〔2023〕85号 | 艾某·麦麦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艾某江·麦麦提 | 农机 | 2023年9月18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英吾斯坦乡19村前面,对艾某·麦麦提驾驶的拖拉机(型号山拖604、牌照号:新31K6599、发动机号:Y201001738)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现艾麦提江·麦麦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和司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执行 | 处300元(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 |
普通程序 |
11 | 喀市农(动监)罚〔2023〕86号 | 郭某从自治区外调入动物用于屠宰未按规定进行调运前备案案 | 喀什市 | 郭某 | 动监 | 2023年8月27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的线索,立即前往喀什市德吾苒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发现在屠宰场门前停有两辆货车,分别为:吉AZ4891、吉AS1385共装有480只活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号分别为1304260074、1304260075从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马庄村马伟处调运至喀什市德吾苒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无自治区外调运动物用于屠宰的调运前备案材料。执法人员对现场取证,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检疫合格、免疫和车辆消毒证明等复印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 处8300元(捌仟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26日 |
普通程序 |
12 | 喀市农(农机)罚〔2023〕87号 | 吐某·吾马尔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吐某·吾马尔 | 农机 | 2023年9月25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色满乡2村前面,对吐某·吾马尔驾驶的拖拉机(型号泰山404、牌照号:新31F9306、发动机号:0715040215)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现吐尔逊·吾马尔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和司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执行 | 处300元(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3日 |
普通程序 |
13 | 喀市农(农机)罚〔2023〕88号 | 肉某从自治区外调入动物用于屠宰未按规定进行调运前备案案 | 喀什市 | 肉某 | 动监 | 2023年8月27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到市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的线索,立即前往喀什市德吾苒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发现在屠宰场门前停有一辆货车,为:豫LK2938装有250只活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号为6201003596,从甘肃省威武市古浪县新堡乡李应福养殖场调运至喀什市德吾苒发展有限公司牛羊定点屠宰场,无自治区外调运动物用于屠宰的调运前备案材料。执法人员对现场取证,提取当事人的身份证、检疫合格、免疫和车辆消毒证明等复印件,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 处4000元(肆仟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
普通程序 |
14 | 喀市农(农机)罚〔2023〕89号 | 阿某·马穆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阿某·马穆提 | 农机 | 2023年10月12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A阿克喀什乡4村2组路口,对阿某·马穆提驾驶的拖拉机(型号东风350、牌照号:新31P4399、发动机号:C71458004A)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现吐尔逊·吾马尔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和司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执行 | 处300元(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1日 |
普通程序 |
15 | 喀市农(农机)罚〔2023〕91号 | 阿某·麦麦提艾力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案 | 喀什市 | 阿某·麦麦提艾力 | 农机 | 2023年11月3日,喀什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在喀什市阿克喀什乡2村前面,对阿某·麦麦提艾力驾驶的拖拉机(型号雷沃M704-BA、牌照号:新31K3969、发动机号:Q150241959G)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表明身份,经检查发现吐尔逊·吾马尔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执法人员依法提取当事人和司机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执行 | 处300元(叁佰元整)罚款 |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
普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