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0377143/2025-00386 公开信息来源 喀什市城市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5年11月27日 文号 无文号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关于废止《喀什市供排水五项管理办法》的公告

来源:喀什市城市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点击数:

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777号)等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保障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党中央最新精神、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规定人民政府全市开展了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2025817日,经喀什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一百三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喀什市供排水五项管理办法》喀市政发〔201387文件1件,废止后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喀什市城乡供排水价格的通知》(喀市发改规〔20221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宣布废止《喀什市供排水五项管理办法》,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喀什市人民政府

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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