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等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应急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持续保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力争做到纳入本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纳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典型案例报送及合格率100%,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行特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严查重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确保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解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质量统计报送、典型案例审核上报、“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等工作,配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执法事项。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612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84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70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207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9家,计划需用632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79家,详情如下: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51家,其中加油站48家、危险化工工艺企业2家(制氧企业1家、充装企业1家),甲醇加注站1家;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4家。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24家,其中烟花爆竹零售店18家、非煤矿山6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60.3%,符合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1次。
(四)时间安排
2026年1月份至11月份。
四、一般检查安排。
在全市范围内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2家,计划需用20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2)。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工贸企业)随机抽查5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39.7%。
(三)时间安排
2026年1月份至11月份。
(四)其他事项
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并以随机抽查形式开展。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员25名,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23人,是安全生产岗位在册人数的92%,符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其中:局办3人,办公室4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6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人(有2人驻村不参与执法),矿山安全保障服务中心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612个工作日
2026年全年365日,双休日107日,法定节假日14日,法定工作日244日。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4)*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23)=5612日。
(三)其它执法工作日:2700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预计16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30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行政处罚预计116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预计9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12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12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如安全生产月、上级业务培训、业务会议、案卷评查等)预计46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预计20个工作日;
9.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预计270个工作日;
参照前几年相关业务工作量,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7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072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预计936个工作日;
2.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45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115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预计11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预计456个工作日;
参照前几年相关业务工作量,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为2072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84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612-2700-2072=8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