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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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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2-27 17:4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07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等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应急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紧扣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主线,持续保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力争做到纳入本计划的主要工作任务完成率达到100%;纳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典型案例报送及合格率100%,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监督检查事项规定,对列入本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实行特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严查重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确保发现的事故隐患整改解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执法质量统计报送、典型案例审核上报、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等工作,配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执法事项。

、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612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84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70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207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9家,计划需用632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

1.安全生产风险或者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79家,详情如下:

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51家,其中加油站48家、危险化工工艺企业2家(制氧企业1家、充装企业1家),甲醇加注站1家;

2)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4家。

2.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24家,其中烟花爆竹零售店18家、非煤矿山6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60.3%,符合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

(三)对有关重点检查单位的计划检查次数

对确定为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本年度内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1次。

(四)时间安排

20261月份至11月份。

四、一般检查安排

在全市范围内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2家,计划需用20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2)。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

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工贸企业)随机抽查52家。

(二)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为39.7%

(三)时间安排

20261月份至11月份。

(四)其他事项

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并以随机抽查形式开展。

五、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测算的说明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岗位在册人员25名,从事安全生产执法人员23人,是安全生产岗位在册人数的92%,符合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的要求。其中:局办3人,办公室4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6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人(有2人驻村不参与执法),矿山安全保障服务中心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5612个工作日

2026年全年365日,双休日107日,法定节假日14日,法定工作日244日。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244)*纳入计划的行政执法人员数(23=5612日。

(三)其它执法工作日:2700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预计16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预计30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行政处罚预计116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预计9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预计12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预计120个工作日;

7.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如安全生产月、上级业务培训、业务会议、案卷评查等)预计460个工作日;

8.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预计20个工作日;

9.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预计270个工作日;

参照前几年相关业务工作量,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700个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2072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预计936个工作日;

2.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450个工作日;

3.参加党群活动预计115个工作日;

4.病假、事假预计115个工作日;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预计456个工作日;

参照前几年相关业务工作量,结合2025年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为2072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840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612-2700-2072=84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执法责任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全体执法人员应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提前做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作,保证执法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

    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要求,坚决杜绝乱检查、乱执法现象。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深化分类分级执法,根据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合理确定执法检查频次对高风险企业重点监管对低风险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科技信息化技术赋能,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提升执法精准性和效率。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结合案情释法说理,明确法律依据与救济途径,提升宣传实效和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同时及时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和重大隐患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宣传先进典型与经验做法以引导企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形成全民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执法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宴请、礼品礼金,不得利用执法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开展执法检查,坚决杜绝人情执法、随意执法,树立应急管理执法队伍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附件:1.2026年度重点检查单位检查计划表

   2.2026年度一般检查单位检查计划表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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