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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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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喀什市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库的公告

来源: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12-12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干部经济行为,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居)民合法权益,喀什市拟开展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并建立专项审计库。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建库目的

精准核查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纠正违规违纪行为,为村(社区)干部工作筑牢经济监督防线。需整合专业审计资源,组建一支熟悉村(社区)干部经济审计规则、掌握审计重点的第三方审计队伍。通过专业审计监督,防范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保障农(居)民合法权益,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二、审计内容

一是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计,核查农民增收、粮食任务、基建履职、集体资产负债管控及内控制度执行;二是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审计,检查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及资产资源管理;三是规范运行审计,审查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及财务公开;四是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涵盖合同合规性、小微项目管理、用工管理及收益分配;五是债权、债务管理审计,核实债务底数与化解、新增债务合规性及债务转嫁排查;六是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审计,聚焦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及财务公开回应;七是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从政审计,核查廉政制度执行、厉行节约情况及廉洁从政行为;八是以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审计;九是其他重点问题延伸审计

三、入库要求及条件

(一)政治与信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与商业信誉,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资质与经验要求。依法设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审计部门颁发的审计资格证书;近3年内有村级审计服务经验,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人员与能力要求。拥有一定数量具备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或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的专业人员,团队成员需具备扎实的财务审计知识、丰富的审计经验,且熟悉农村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完成经济责任专项审计任务。

(四)制度与管理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及审计档案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审计资料完整性与安全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接受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或机构自荐方式,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入库程序

(一)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需如实填写《喀什市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申请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2),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入档案袋)提交至指定地点:

1.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审计资格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专业人员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证书等)及职称证明;

5.近3年审计业务情况说明(需列明审计项目名称、服务对象、审计时间、项目负责人等);

6.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及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

7.近1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牵头,抽调3-5名业务骨干,联合邀请1-2名第三方行业专家,共同组建专项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实行回避制度,成员与申请机构存在利害关系的需主动报备并回避。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查,重点核查资质有效性、审计经验匹配度、专业人员配置情况,确保优中选优。

(三)入库公示。将资格审查通过的审计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专项审计库;公示有异议且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库资格。

(四)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审计局将定期对入库机构的业务水平、工作纪律、审计质量、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优秀的机构,在后续审计任务分配中优先考虑;对考核不合格、存在违规执业或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取消入库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专项审计库建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机构因报名产生的资料打印、邮寄、实地核查配合等费用自行承担。入库机构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遵守审计纪律与职业道德,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准确。

联系人:张泽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3779886991

联系人:迪丽努尔·阿布都热依木(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17881386358

报名地点:

1.喀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党校2号楼农村经济管理及市场信息二室)

2.喀什市财政局(行政审批局五楼行政政法科)

附件:

1.喀什市村(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申请表

2.承诺书

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喀什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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