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及时回应群众出行诉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交通运输领域投诉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单位
喀什市交通运输局
二、受理范围
1.巡游出租汽车拒载、议价、拼客、不打表、绕道行驶、服务不规范等行为;
2.网约车无证营运、超范围经营、平台违规派单等违法违规行为;
3.道路旅客运输甩客、宰客、站外揽客、违规涨价等扰乱客运市场行为;
4.货物运输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货运源头违规装载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机构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违规培训、维修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6.公路损毁破损、违法侵占公路、乱挖乱建等问题;
7.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不规范、随意检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8.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重大风险及其他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1.24小时服务热线
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
政务便民服务热线:12345
2.行业专线电话
喀什市交通运输局投诉举报专线:0998-2612345
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举报电话:18099888000
3.办公室专线电话
0998-2930034
4.来信来访举报
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17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交通运输局
邮编:844000
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班时间:10:00—14:00、16:00—20:00
冬季上班时间:10:00—14:00、15:30—19:30
四、办理工作承诺
1.所有投诉举报实行台账登记、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有核查、事事有回音、办结有反馈;
2.一般投诉举报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答复,复杂疑难事项按期延期并主动告知当事人;
3.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严禁泄露、隐匿、打击报复举报人;
4.倡导实事求是举报,捏造事实、恶意诬告诽谤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喀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喀什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