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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社会救助相关标准

来源:喀什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1-03 18:16 浏览次数: 字体:【

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770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7416元/年;

城市集中、分散和农村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100元/月;

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90元/月;

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300元/月;

集中收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610元/月;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80岁-89岁75元/月,90岁-99岁150元/月,100岁以上280元/月。

喀什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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