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关于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发【2025】9号)等相关政策规定,拟对2025年第一批申领病残津贴人员领取资格初审11人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情况,请及时与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监督电话:0998-2657163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领病残津贴人员信息公示表(喀什市第一批人员)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