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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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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七期)

来源: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5-14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涉及喀什市3家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喀什市甜家园干果经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杏干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乡墩艾日克(4)村帕米尔大道161号中喀农产品综合市场B/区16栋13-14号商铺的“喀什市甜家园干果经营店”经营的杏干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报告编号:2026X-J-SP02828。检验项目: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等11项。检验结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6年3月25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接收该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违法违规认定及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

2.罚款5000元。

二、喀什市绚烂日用百货批发销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爱乐胡玛尔茶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乡帕米尔大道161号(库可兰综合农业市场)B区6栋11-12号的“喀什市绚烂日用百货”经营的爱乐胡玛尔茶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报告编号:ZQJY-2026-W0314599。检验项目:铅(以Pb计),草甘膦,吡虫啉等20项。检验结论:柠檬黄、日落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6年3月25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接收该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违法违规认定及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23袋不合格“爱乐胡玛尔茶”;

2.免予处罚。

三、喀什市泉八蔬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油白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3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吐尔亚瓦格社区欧尔达阿力迪路3组48号的“喀什市泉八蔬菜店”经营的油白菜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测报告编号:2026B-J-SP02378。检验项目:镉(以Cd计),阿维菌素,啶虫脒等5项。检验结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判定为不合格。2026年4月3日,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接收该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

(二)违法违规认定及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免予处罚。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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