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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17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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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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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2026年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计划

来源:喀什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6-04-17 19:1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喀什地区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的通知》(喀地医保发[2024]35号)要求,喀什市医疗保障局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分布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在充分保障群众就医购药需求的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一、定点医药机构现状

2025年以来,喀什市解除定点医药机构28家(含医院5家、门诊诊所3家、零售药店20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定点医药机构234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57家、定点零售药店177家,(含2025年拟新增定点13家)。具体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全市现有定点医疗机构57家。按机构类别划分,二级医疗机构7家、一级医疗机构38家、门诊(诊所)12家;按机构性质划分,民营医疗机构31家、公立医疗机构26家。目前,定点医疗机构已基本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全覆盖,能够有效保障基层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定点零售药店。全市现有定点零售药店177家,其中仅支持个人账户购药129家、门诊统筹定点药店45家、慢特病定点药店25家、“双通道”定点药店4家。经过前期优化调整,新老城区、城乡之间定点零售药店分布不均衡问题已得到初步改善,但偏远乡镇定点零售药店数量不足,服务覆盖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结合2024年、2025年全民参保情况,预计2026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5.32万人(含城乡居民62.98万人、职工12.3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预计2026年医保基金征收收入129549.5万元(含城乡居民71795.49万元、职工57754.01万元)。结合2024年、2025年1-11月实际支出情况测算,预计2026年全市基金支出109148.87万元(含城乡居民62951.48万元、职工46197.39万元)。全市医保基金运行平稳有序,收支状况符合“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管理原则。

三、2026年资源配置优化计划

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医疗服务需求变化,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调整机制。2026年重点从以下方面优化资源配置:

(一)定点医疗机构

1.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结合2025年全市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状况,综合考量现有医疗机构等级、性质及分布格局,当前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已基本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后续将严格遵循“有进有出、择优定点”原则,按照2000米服务半径设置1-2家”的标准规范管理,适当向新城区空白区域倾斜,拟新增纳入医院数量不超过5家,保障服务质量与覆盖:效能。

2.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鉴于现有住院类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已全面覆盖住院、生育住院、日间手术、门诊(含慢性病)、特病等医保支付类别,能够充分满足群众门诊就医需求,2026年暂不新增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

(二)定点零售药店

按照“总量控制、优胜劣汰”原则,积极引导核心区域药店向服务薄弱区域迁移,对完成迁移且符合定点标准的药店,优先保留其定点资格。逐渐满足“800-1000米服务半径范围内设置1-2家”定点零售药店。

乡镇补齐全覆盖:兰干镇因现有服务半径过大,可新增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缩小服务范围、提升服务可及性;太平乡、广济乡、英吾斯坦乡、伯什克热木乡、帕哈太克里乡、荒地乡、色满乡、阿克喀什乡、阿瓦提乡等9个无定点零售药店的乡镇,每乡可新增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乡镇级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其他乡镇均有2家定点零售药店,维持现有配置不变。

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药店精准布点:针对多来特巴格乡、浩罕乡、学府街道、和谐街道等区域缺乏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无法满足群众就近购买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药品的问题,严格按照《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试行)》相关标准,结合人口密度、交通条件、购药需求等精准规划布局,具体定点点位通过公开评审确定。

(三)特殊情形

若出现全市居民或职工医保基金赤字、医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医保基金结余可支付月数低于上级规定的最低标准等触及医保基金“安全线”的情形,除国家、自治区、地区另有要求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全力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保障措施

各定点医药机构需强化内控管理,严格遵守医保服务协议约定,规范诊疗服务与药品销售行为,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体系,借鉴“智能审核+飞行检查”等先进监管经验,构建“动态评估、有进有出”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持续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本计划由喀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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