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精神,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自主创业补贴2000元。
现公示2026年第四批符合自主创业补贴条件8人(每人2000元),合计16000元。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公示期限: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
监督电话:0998-2822290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
附件:
喀什市2026年第四批拟享受就业援助金及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