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社〔2016〕37号)文件,广济乡于2025年7月共组织6名务工人员外出。
广济乡2025年7月12日组织2人赴四川省务工交通费744元;2025年7月20日组织1人赴四川省务工交通费310.5元;2025年7月28日组织3人赴重庆市务工交通费1156.5元。
以上费用共计2211元,从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现将资金用途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7日
监督电话:0998-2822290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