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新财社〔2016〕37号)文件,喀什市于2025年6-11月共组织23名务工人员体检和外出。
1.红河乡2025年6月-10月组织6人赴疆外各地务工交通费2676.5元;
2.浩罕乡2025年9月6日组织8人赴湖北省务工交通费3844元;
3.2025年10月24日市级组织3人赴湖北省务工体检费540元、交通费1357.5元;
4.2025年11月6日市级组织6人赴乌鲁木齐市务工交通费1065元。
以上费用共计9483元,从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中支出,现将资金用途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3日
监督电话:0998-2822290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