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精神,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自治区范围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自主创业补贴2000元。现申请2025年第二批符合自主创业补贴申请条件24人(每人2000元)共计48000元。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开办的小商店、小餐厅、小超市、小作坊、小饭店等微创业项目可申请就业援助金,一次性给予就业援助金5000元。现申请2025年第二批符合就业援助金申请条件4人(每人5000元)共计20000元。总共28人总计68000元。
现将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98-2657562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
附件:2025年就业援助金及自主创业补贴申请统计报表(第二批)
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