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办法(喀署办发〔2019〕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喀什市各乡镇(街道)申请2024年第一批符合就业援助金申请条件8人、符合自主创业补贴申请条件12人,共计6.4万元(其中:就业援助金补贴标准按照5000元/人,自主创业补贴标准按照2000元/人),现将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998-2657562
通讯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4年第二批拟享受就业援助金、自主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喀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