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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公告

来源:喀什好地方 发布日期:2026-04-27 15:5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喀什市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喀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喀什市注册旅行社及接受喀什市注册旅行社委派的导游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方面

1.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服务,伪造、变造、转让导游证件,且未接受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2.导游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随意增减景点,或无故甩团、甩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3.在导游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或讲解内容低俗、误导游客的违法违规行为。

4.通过虚假宣传、刻意误导等方式,诱导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前往指定购物场所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5.服务标准未达到旅游合同约定,如擅自降低住宿、餐饮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消费环节违规方面

1.以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

2.旅游产品或服务存在价格虚高、虚假标价、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对旅游行程、服务内容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

3.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未经游客同意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变更合同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各界如有发现涉及以上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进行反映。

1.电话:0998-28231720998-2824334

2.信函:喀什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建委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8,邮政编码:844000)。

喀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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