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经营性帮扶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性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出具的处置工作建议,经研究审批,现就喀什市2025年第一批拟处置帮扶资产相关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产处置背景
经各乡镇全面摸排核实,部分存量农机设备因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机身破损严重,或受技术革新影响无法满足当前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出现资产效益低下、长期闲置等问题,已不具备持续使用价值。为盘活存量资产、防范资产流失,拟对该批农机设备实施分类处置。
二、资产处置概况
本次拟处置农机设备共计792台,总原值713.71万元,具体处置意见如下:同意报废614台,原值486.74万元,经评估资产残值17.68万元;继续正常使用178台,原值226.96万元。其中:广济乡173台;乃则尔巴格镇134台;荒地乡66台;太平乡71台;浩罕乡65台;红河乡36台;夏马勒巴格镇39台;色满乡20台;阿瓦提乡10台。
三、公示相关说明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反馈渠道: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处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向喀什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3999080299)。
附件:
喀什市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