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通知
各乡镇(场)、街道,市直各单位:
喀什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卫生系统
黄军同志再任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阿不都热合曼•努尔麦麦提同志再任喀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阿卜杜吾普尔•喀哈尔同志任喀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喀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羊洁同志任喀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敏华同志任喀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永强同志任喀什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苗峰同志任喀什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郭冬同志任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援疆),免去其喀什市妇幼保健站站长(援疆)职务;
刘颜青同志任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热娜古丽•亚森同志任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赛来江•萨吾提同志任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王丽娟同志任喀什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副站长职务。
(二)公安系统
武文刚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比拉力江•海热丁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贺建清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喀什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侯宇麟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托克扎克路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喀什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延泰龙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喀什市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教导员职务;
应雷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便衣行动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戴涛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谭晓雨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情报信息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曾现智同志任喀什市公安局视频图像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小江同志喀什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三)教育系统
顾龙亮同志任喀什市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免去其喀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刘日光同志任喀什市特区高级中学校长(援疆);
免去王胜同志喀什市教学研究室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王伟同志喀什市教学研究室副主任(援疆)职务;
免去廖伟民同志喀什市东城第八初级中学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周平同志喀什市东城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杨斌同志喀什市特区高级中学副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杨淑艳同志喀什市第二十八中学副校长(援疆)职务;
免去李从军同志喀什市第一中学副校长(援疆)职务。
(四)其他市直单位
张涛同志任喀什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阿地力江•阿不都卡德尔同志任喀什古城景区管委会对外宣传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鑫同志任喀什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主任;
张小龙同志任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喀什市军粮供应站副站长职务;
李鸿飞同志任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管委会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朋同志任喀什市军粮供应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