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经营主体:
为规范协会会费收缴与管理,保障协会依法履职、有序运转,更好地为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及会员单位提供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公告)及《喀什市道路运输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经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喀什市道路运输协会会费标准及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会费收取原则
1.合规合法:严格遵循国家、自治区及喀什市关于行业协会收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规范收费行为。
2.自愿缴纳:坚持会员自愿入会、自愿缴纳会费原则,不强制或变相强制非会员单位缴费,保障会员退会自由。
3.分级合理:结合会员单位经营规模、行业影响力及协会服务成本,实行分级会费标准,同一会费档次不进行差异化收费。
4.专款专用:会费专项用于协会人员经费、日常办公、行业调研、政策宣传、会员服务、行业交流、自律管理等工作,实行专账核算、公开透明。
二、会费分级标准(年度)
结合本市道路运输行业特点,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具体分级及标准如下:
1.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
2.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3.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4.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0元;
三、会费缴纳相关说明
1.缴纳周期:会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当年度会费集中缴纳期。
2.缴纳方式:会员单位通过对公转账方式缴纳,转账时备注“XX单位20XX年度道路运输协会会费”。
(1)开户名称:喀什市道路运输协会
(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喀什市解放北路支行
(3)银行账号:107689785042
3.票据管理:协会收取会费后,统一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作为缴费凭证。
4.特殊情形:对经营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会员单位,可向协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酌情减免当年会费。
四、会费使用与监督
1.会费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每年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2.协会主动接受民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费管理合规、透明。
五、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本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0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会费标准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馈,反馈需提供具体理由及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18999098299
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乡阿克吾依拉村5组168号
电子邮箱:258983543@qq.com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会费标准正式执行。
特此公示。
喀什市道路运输协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