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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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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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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来源:喀什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12-23 18: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喀什市扎实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现将喀什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3614654.7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2621937.28万元,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822184.81万元,金融企业资产总额7170532.7万元(其中: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7159504.57万元,喀什市持股5.82%)。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国有监管企业15户,在职职工4108人。资产总额3553016.91万元,比2023年3755206.96万元减少202190.05万元,同比下降5.38%;负债总额2105493.61万元,比2023年2121177.57万元减少15683.96万元,同比下降0.74%;所有者权益14475233万元,比2023年1634029.38万元减少186506.08万元,同比下降11.41%。资产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城投公司将香妃园、中亚南亚厂房等资产划出,资产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5490.08万元;二是公交公司报废143辆运营车辆,资产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886万元。负债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城投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137149.49万元;二是公交公司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55万元,递延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884万元;三是水务集团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同期减少6151万元。

2.国有资本投向及布局。从行业布局看,主要分布在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业等行业。

3.国有企业主要营运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239872.6万元,比2023年226624.73万元增加13247.87万元,同比增长5.85%;利润总额6422.8万元,比2023年18574.19万元减少12151.39万元,同比下降65.42%。营业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昆仑农业公司发包国有农用地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662.98万元;二是水务集团城市供水售水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81万元;污水处理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20万元,新增农村供水售水收入2007万元;三是昆仑建设公司、枢纽港集团、同汇人力公司为新成立企业,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4824.21万元、2512万元、22688.32万元。

利润总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城投公司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974万元,子公司古城旅游公司补缴以前年度税款及滞纳金5846.37万元,土地收回造成损失4252万元,导致公司亏损。二是中亚南亚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摊销,导致公司亏损;三是深喀公司营业外收入减少4358万元,导致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25.01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金融企业2户,分别为:喀什鑫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喀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持股5.8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7170532.7万元,同比增加344717.90万元,同比增长5.05%,负债总额6527679.17万元,同比增加281918.99万元,同比增长4.51%,所有者权益总额642853.53万元,同比增加62798.91万元,同比增长10.83%。

2.国有资本投向、布局情况。鑫泽担保公司主要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喀什农商银行主要从事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等银行业务。

3.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营运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业总收入53081.99万元,比2023年同期增加3329.23万元,同比增长6.6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喀什农商银行营业总收入同比增加3229.92万元,同比增长6.51%。利润总额48849.66万元,同比增加37830.34万元,同比增长344.92%。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209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合计2621937.28万元,负债合计88146.91万元,净资产合计2533790.37万元。

2024年喀什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合计2621937.28万元,比2023年同期增加850668.85万元,同比增长48.03%,主要原因为:一是市第十二小学、第五中学、第十三中学、第十八中学等学校新修建教学楼,市人民医院、东湖街道办事处、军粮供应站等单位新修建业务用房导致固定资产原值增加;二是市教育局、人民医院、交通局等单位实施第三十中学改扩建综合楼建设项目、市第二十五中学建设项目、市人民医院儿科门诊改造、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等32个项目,导致在建工程增加。

2.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主要包括流动资产86229.66万元及非流动资产2535707.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229.6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29%;固定资产净值为871343.2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17788.22万元,累计折旧346444.9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3.23%;无形资产净值7410.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28%;在建工程1201191.1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81%;公共基础设施净值455100.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7.35%;政府储备物资63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2%。

3.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一是强化资产配置管理,科学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严格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超标准配置资产不予采购,逐步规范资产配置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各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原值共794555.64万元,其中:180家行政事业单位新购资产原值274557.51万元,13家行政事业单位新开工在建工程413404.71万元,56家行政事业单位接受调拨资产59816.83万元,9家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资产原值767.27万元,28家行政事业单位以按评估价入账等方式配置资产45909.31万元。二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益。2024年上半年市财政局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资产梳理统计工作,喀什市21个单位闲置资产共6369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单位制定了闲置资产盘活整改方案,各单位根据整改方案有序推进盘活工作,逐步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履行资产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自行处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原值合计103994.24万元,从处置方式来看,报废、无偿划转、转让及损失核销四种,处置收入合计106907.12万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三调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土地总面积100139.95公顷,其中:湿地875.88公顷,耕地39693.72公顷,园地8190.57公顷,乔木、灌木林地4898.15公顷,其他草地822.53公顷,城市建设用地6701.5公顷,建制镇用地2001.54公顷,村庄用地8938.98公顷,采矿用地659.07公顷,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541.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29.4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411.67公顷,其他土地18914.16公顷。

2.矿页岩矿资源情况。喀什市矿产资源种类单一,矿种主要是砖瓦用粘土和建筑用砂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矿产资源总储量分别为约550.87万吨和4416.05万立方米,矿产地(点)在喀什市北郊伯什克然木乡6村1家砖瓦用岩矿和喀什中亚南亚工业园区西侧7家建筑用砂矿。

3.野生动物资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有20种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其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3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17种。

4.林地资源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15个乡镇)林地面积11.4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53万亩,经济林15.41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3.5%以上。

5.国有水利资源资产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经喀什市范围有克孜河、吐曼河和恰克马克河3条河。喀什市有4座水库,分别是红旗水库、栏杆水库、牙郎水库、克孜塘木水库。红旗水库是一座中型平原水库,水库主要引蓄吐曼河水,以解决吐曼河灌区农牧业用水,承担灌溉面积4万亩,设计库容1100万m³、兴利库容1029万m³、死库容71万m³,最新测算库容818.21万m³。栏杆水库是一座小(Ⅰ)型平原水库,水库蓄水通过阿瓦提总干渠、塔格博依干渠等引水,解决伯什克然木乡灌区农牧业用水,承担灌溉面积1.45万亩,设计库容350万m³、兴利库容330万m³、死库容20万m³,最新测算库容240.14万m³。牙郎水库是一座小(Ⅰ)型平原水库,水库通过阿瓦提干渠引水,承担灌溉任务2.87万亩耕地,设计库容500万m³、兴利库容480万m³、死库容20万m³,最新测算库容390.18万m³。克孜塘木水库是一座小(1)型平原水库,水库蓄水通过巴依托卡依渠,承担灌溉任务1.5万亩耕地,设计库容250万m³、兴利库容221万m³、死库容29万m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15个乡镇现有规模化水厂15座,由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站管理,分布在15个乡镇15个片区,实际供水能力4.37万m³/d,使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保证率达到96%以上,水质合格率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喀什市15个乡镇已统计的干、支、斗渠道851条,总长度1699.81km,防渗渠道长度915.19km。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全面加强国有企业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喀什市2024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喀什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国有企业任职管理暂行办法》《喀什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喀什市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工作方案(试行)》4项制度,吸引各类人才助力国有企业发展,采取多种方式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市场化公开选聘4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国有企业交流任职6人,企业内部选拔4人,央企挂职1人。

2.持续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一是根据城投公司各子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负债规模及人员配置等情况,对城投公司进行了优化整合,注销子公司5家、股权转让子公司2家、精简人员191人,减少企业运营成本623.2万元;二是向同汇人力公司、昆仑建设公司等6家企业注资和划转经营性资产6.38亿元,支持企业壮大资产规模,提高营业收入;三是解决国有企业小、弱、散问题,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将保安公司并入同汇人力公司、疆弘市场公司并入城投公司、规划设计院并入昆仑建设公司,国有企业从19家缩减至16家。

3.持续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结合2023年考核结果和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参照地区地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进行了调整,薪酬位于22.23万—39.89万元区间,比上年核定薪酬平均上浮11.12%—30.62%,激励国有企业负责人干事创业工作热情,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国有企业焕发生机、持续向好发展。

4.加强国有企业分类考核和风险防控。一是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从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企业经营业绩、附加项四个方面,制定实施了《喀什市2024年市属国有企业专项考核方案》,形成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相挂钩的考核体系,强化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二是结合喀什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实施了《喀什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喀什市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试行)》等6项制度,完善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5.加大投入拓宽企业经营渠道。一是深喀公司投资8000万元,实施喀什综合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的60%,投产后每年实现收益600万元;二是公交公司投资1380万元,购置100辆出租车,预计每年实现收益140.63万元;三是同汇人力资源公司投资7300万元,建成自治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搭建人力资源培养协作交流平台,承接人力资源输出和人才项目成果转化,拓展了企业经营范围。

6.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民生。一是水务集团投资1600万元,安装2.27万块物联网智能水表,覆盖率达到85%,方便居民足不出户缴纳水费,同时将农村水价由4.46元/m3下调至2.78元/m3,减轻农民群众生产生活负担;二是公交公司保障老年人、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免费乘车763.7万人次,涉及资金1269.05万元;三是同汇人力资源公司举办93场大中型专场招聘会,吸引2000余家企业提供2.6万个岗位,累计解决近2万人次就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积极拓展担保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针对中小微企业起步晚,资本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可供反担保抵押的优质资产少,在银行的信用级别较低等问题,鑫泽担保公司采取财务核查,上门调研,外围调查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情况,灵活多样地落实反担保措施,让发展前景好,综合效益优的企业顺利获得担保贷款,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难题。

2.采用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为企业发展服务。公司目前采取的反担保措施:一是企业实际控制人、经营者、股东签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二是土地使用权、房产等其他国家规定的可用价值抵押物用于抵押;三是与新疆仲裁委合作及本地公证处办理司法公证等。

3.金融风险防控的实操落地。通过联合开发“农业保险+信贷”模式,将社会资产纳入抵押品范围,有效缓释银行信贷风险,从业务端筑牢风险防线。

4.边疆民生与产业的风险兜底。围绕乡村振兴与南疆经济发展,喀什农商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创业就业扶持等民生金融支持,通过稳定民生领域的金融供给,减少因产业发展失衡、民生保障不足引发的潜在社会风险,为边疆稳定和金融风险防控形成联动保障。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稳步推进资产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资产制度建设,规范资产处置。喀什市始终把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放在突出位置,主动聚焦财政管理薄弱环节,树牢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制定了《喀什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注重用法治给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依法依规健全完善财政规章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规则,健全完善权责清单,聚焦重点,规范资产处置,推进财政部门履职清晰化、条理化、透明化。二是强化资产信息化建设。组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固定资产业务培训,积极引导各单位加强资产系统的学习运用,不断加深单位财务人员对资产规范录入,强化资产管理,运用资产数据科学分析等资产系统操作流程的认识,不断提高资产效益。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资产监督机制,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制度执行、规范管理、盘活资产等方面问题,发现16条问题涉及16家单位,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照问题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水平。

2.持续加强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一是科学调配办公用房资源。依据单位实际需求与人员变动,精准完成3家单位办公用房调配,提升了空间使用效率;同步推进2家单位办公用房改造,优化办公环境,推动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物尽其用;筑牢用房安全防线,开展办公用房结构安全性鉴定,排查出D级危房2处、隐患10处并停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干部职工营造安全办公环境。二是注重日常监管。1.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对公务用车封存停驶情况进行抽查,确保节假日期间公车规范管理。2.开展市本级保留用车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季度检查,通过查阅派车单、运行轨迹记录、回场记录等资料,对无单派车、无运行轨迹、无回场记录和事后批量补单等不规范用车现象进行及时提醒,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三是推动降本增效。1.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公务用车管理始终,严格执行公车管理“三定点”(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要求,通过一车一卡,一车一经费等方式,降低公车运行经费支出。2.严格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在确保安全行驶的前提下,延长公务用车更新年限。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配备更新车辆7辆,更新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为100%,租用新能源汽车174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为100%,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率45%,达到相关要求。

3.长效化推进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喀什市紧紧围绕财政部开展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排及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充分认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性。结合喀什市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由财政部门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推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督促整改的工作机制。喀什市各个单位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系统2023年12月31日登记资产为基数,重点摸清房屋及构筑物、土地、车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大型仪器、无形资产等资产使用状况,对清理出的低效、闲置资产,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积极开展了国有资产盘活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一是编制完成《喀什市城市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喀什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9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喀什市总体城市设计和风貌规划》《喀什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和69个《村庄规划》;二是推进《喀什市老城区详细规划》《喀什市东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修编》工作;三是完成天缘酒店片区、火车站前片区、帕哈太克里乡161号片区等3个重点单元详细规划图则和人社局南侧、东巴扎等14个地块详细规划图则。

2.加强土地管理、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完成8119.6亩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二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总价133041.62万元,包括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1宗,供地面积2881.03亩,出让总价127175万元,实收99627.28万元;划拨供应土地73宗,供地面积4814.89亩,其中有偿划拨土地14宗,划拨总价5866.62万元,实收4477.71万元;三是出让砖瓦用页岩矿1个,面积0.15平方公里,出让储量435.63万吨,成交价568.36万元。四是完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任务。

3.持续深化耕地保护工作。一是整改完成上级推送乱占耕地倒垃圾问题图斑453个。2024年上级推送我市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疑似新增耕地图斑1228个,实现新增耕地面积1255.74亩。二是新增耕地入库。2024年水浇地提升改造为水田图斑入库3800余亩。水田指标跨县域调剂670亩,已通过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现场踏勘和抽验,梳理完成历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500余亩新增耕地立项阶段申报工作,待自然资源厅下一步工作指示。三是农用地清理。依据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摸清农用地(含新划入三乡一镇)面积115.2234万亩(耕地99.7355万亩和园地15.4878万亩),其中:国有农用地52.6345万亩(耕地49.6923万亩和园地2.9421万亩);集体农用地62.5889万亩(耕地50.0432万亩和园地12.5456万亩),其中:集体农用地中30年承包地35.7757万亩(耕地27.3914万亩、园地8.3842万亩)、集体机动地26.8159万亩(耕地22.6542万亩、园地4.1617万亩)。四是制定耕地保护制度。2024年报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喀什市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市级、乡(镇)、村三级田长制,明确各级田长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任务。

4.推动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一是开展植树造林2036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28785亩、退化林修复补植补造2500亩、补植补造2020—2023年乡村绿化美化项目面积853亩、实施2024年乡村绿化美化项目300亩。二是中水库生态储备林项目试种面积1500亩。三是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137份,蓄积量9425立方米;四是办理占用林地手续19个,涉及面积321亩;五是检疫苗木1650亩、129.26万株;六是复检苗木242车次、627.49万株。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564.4万元。

5.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理不动产证1938个,全年共受理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9086笔,发放不动产证书18050本,不动产证明17927份。

6.严守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全面贯彻永久基本农田“五不准”、“三禁止”要求。全面摸清喀什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基本底数和情况,建立完整工作台账,坚决做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7.多措并举抓好水资源管理。逐级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将水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在国家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规范应急抗旱井(集体井)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用水。落实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建立供水单位及1万m³以上的用水企业名录,下达用水计划,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开展打击违法取用水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涉水行为、化解涉水矛盾,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强化节约用水宣传,形成节水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监管企业发展缓慢。市属国有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创新人才,在新兴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竞争力不足,可持续发展基础不牢,导致企业发展相对缓慢。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没有得到有效结合,信息化系统应用效能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数据共享和动态监控作用。

(三)灌溉用水供需矛盾突出。喀什噶尔河流域来水不稳定,为季节性河流,灌溉高峰期内地表水来水量较少,不能保证适时灌溉,存在灌溉高峰期水量的供需矛盾。

四、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上年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无意见。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4月审计反馈“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3.69万元。”具体如下:

问题描述:截至2024年4月底,2023年度喀什市部分预算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23.69万元,其中:喀什市第十小学应收未收商铺租金12.93万元;喀什市迎宾大道街道办事处应收未收房屋租金10.76万元。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截至2024年7月9日,城投公司有限公司已将喀什市第十小学2024年房屋租赁费12.93万元上缴财政;喀什市迎宾大道街道办事处已将2022—2023年租赁费8.07万元上缴财政(因疫情原因减免2022年半年租金2.69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之间任职交流、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方式,选出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员充实到国有企业,配齐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二是推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全面评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绩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及时进行调整;三是制定《喀什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推动16家国有企业开展主责主业核定和调整工作。

(二)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一是引导国有金融机构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加大对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加大对小微外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二是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督促指导国有金融机构“瘦身健体”,回归主业。

(三)最大限度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监管水平。一是盘活和节约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预算约束推动开放共享。落实调剂优先的配置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优先考虑闲置资产,实现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创新盘活利用方式,提升国有资产效能。二是把好资产处置关口,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序运行的同时,严格控制资产报废等处置工作,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三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力度,强化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

(四)统筹保护利用,提升自然资源资产承载能力。一是加强耕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狠抓耕地问题整改和督导,加大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力度。深入推进“节地增效”行动,持续推进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加强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推进林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水平。二是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加快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稳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三是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乱倒乱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督查。未批先建项目即时下达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期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喀什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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