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供热服务质量,保障供用热双方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民法典》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代拟了《喀什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1.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5月29日。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建议整理吸纳,请写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有关意见建议,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5月29日前反馈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邮寄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邮箱地址:191250900@qq.com
联系电话:0998-2829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