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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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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06 12:33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结合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法定权限、人员数量、技术装备以及监管企业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为喀什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有计划执法,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做到“三坚决两确保”,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坚决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持续下降,确保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以安全生产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双控机制建设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职,保证企业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适时开展重点时段集中执法检查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国庆等特殊时段,根据季节和时期生产经营特点,精心组织策划集中执法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三)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和本级工作部署,由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全三年内事故发生单位的专项执法,对其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行政处罚。

(四)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全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全面开展帮扶指导工作。通过邀请专家开展帮扶帮扶活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好用好双重预防体系,提高企业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协助企业不断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确定隐患整改方案,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参与企业安全培训。

(六)积极配合上级完成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执法质量统计报送、典型案例审核上报、“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等工作,配合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执法事项。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在册执法人员22名,实际可列入监管执法计划22人。

(一)总执法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总法定工作日:(366-125)日×22人,共5302个工作日。

    (二)其它执法工作日,共1000个工作日。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督导、检查考核、开展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核实举报投诉,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组织听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完成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执法工作任务等。

    (三)非执法工作日70日/人

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

    (四)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5302-1000-1540=2762日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90%≈2485人天。     

五、监督检查安排

根据确定检查对象的方法和检查目的的不同,按以下三种方式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4.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全年计划全覆盖重点督导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3家;加油站34家;烟花爆竹零售店3家;重大危险源涉氨企业1家;近三年发生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3家。上述生产经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两次以上,复查两次。

(二)一般企业“双随机”监督检查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为行业监管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监督检查人员。经核算,一般监管企业100家,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一般监管企业每年检查最少一次以上。

(三)业务专项监督检查定期开展

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面的特定时期、某些特定事项、专项治理等,如特殊时期安全检查、液氨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安全专项整治等,一般采取定向检查的方式。根据行业、季节和敏感时段的特点以及需检查的特定事项确定检查对象,由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确定并开展,或协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通过联合检查执法的方式进行。对涉嫌违法对象(举报、移送或者有其他证据)的检查、上级机关交办、整改情况复查等其他定向检查不纳入年度计划,对检查对象不作随机抽查,但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展。

六、重点检查内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照的情况;

(二)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依法每三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自主实施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工作要求

(一)注重素质提升。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局党委确定的年度重点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要认真学习贯彻2022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本领。三是强化素质和能力建设。定期集中组织业务学习,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开拓视野,增长见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基础管理。一是严格按计划执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确定季度和月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确需变更的要按程序进行报备。二是充分做好执法前准备工作,逐行业(领域)明确执法要点,根据企业特点和季节气候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增强执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痕迹化管理,强化执法台帐建设,以执法日志、台帐、影像资料等形式,如实记录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开具法律文书的要实现闭环管理,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要描述准确、具体,整改复查意见与整改指令要吻合一致;与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的要有必要的影像资料和检查结果;举报查处要有汇报有结论;约谈要有记录等。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开展执法工作。五是强化案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填写,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保持案卷干净整洁并及时归档。

(三)切实履职尽责。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是调阅有关资料,向企业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二是围绕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四是加强与其他部门间信息沟通和通报,凡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属于我局监管职责范围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或按法律程序进行移交。

(四)严格监督检查纪律。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作风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依法行政。凡不依法履职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喀什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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