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喀什市分局对喀什市在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公示。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喀什市在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Ⅱ类,水质达标率100%,水质状况良好。现将监测结果向全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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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水质类别 |
达标情况 |
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 |
喀什市 |
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
地表水 |
Ⅱ |
达标 |
无 |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