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阶段
学前三年在园幼儿每生每年读本费130元、取暖费120元、保教费1100元,惠及20033人;伙食费补助每生每年1450元,已支付伙食补助资金1889.098524万元,惠及学前三年在园幼儿2375122人次。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免除学杂费
普通小学每生每年72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的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惠及学生159694人(其中小学100864人,初中58830人)。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自治区规定的配套辅助学习资源和地方课程教材以及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学生字典,惠及学生159694人(其中小学100864人,初中58830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共支付资金6614.383616万元,惠及7617623人次:
1.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中学1500元,支付5798.627366万元,惠及7593085人次;
2.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625元、中学750元,支付815.75625万元,惠及24538人次(春季支付562.25万元,惠及17144人次;秋季支付253.50625万元,惠及7394人次)。
(四)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按每生每天7元标准,支付资金6730.781002万元,惠及9611404人次。
(五)免取暖费
按照每生每年105元补贴取暖费,惠及学生159694人(其中小学100864人,初中58830人)。
三、高中教育阶段
(一)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
按每生每年1200元标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30元)免除学费,每生每年670元免除教材费,免费提供住宿,惠及24666人。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按每生每年平均2300元标准,支付2431.145万元,惠及21136人次。
四、中职教育阶段
(一)免学费、免教材费,免住宿费
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免学费,生均每年300元标准免教材费,生均每年600元标准免住宿费,惠及3360人。
(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按每生每年平均2300元标准,支付375.84万元,惠及3326人。
(三)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按年生均6000元标准支付2.4万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奖学金,惠及4人。
五、高等教育阶段
(一)“雨露计划”项目资金
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期1500元),发放2024-2025学年资金1177.5万元,惠及4840人次(含中等职业教育)。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项目资金
按疆外院校1000元、疆内院校500元标准,支付18.5万元,补助330名学生。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按本专科生每年不超2万元、研究生每年不超2.5万元标准,为2853名学生办理贷款4192.104万元。
(四)喀什市籍大学生助学项目
按照疆外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发放援疆助学金670.8万元,惠及1118人。
六、自治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到自治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按实际基层就业年限进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2021-2023届毕业生学费63.3974万元,惠及129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