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喀地财扶〔2021〕6号)等文件通知以及《关于切实落实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喀什市“雨露计划”项目启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各乡镇、街道
3、补助对象及标准: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以每生每年3000元(分上下两个学期发放)的标准补助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投资估算99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2024年6月-2024年12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教育局 张真真
二、绩效目标
通过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使喀什市农村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孩子学习一项技能,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创业就业能力得到提升,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
监督电话:0998-2870329
通讯地址:喀什市教育局
电子邮箱:262385474@QQ.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