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0.22万亩土地碎片化整治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0.22万亩土地碎片化整治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0.22万亩土地碎片化整治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886.23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3、建设地点: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村、18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对两个村总规划面积2244.76亩土地进行土地碎片化整治及附属设施配套建设。其中土地平整面积2210.83亩,净耕地面积2210.83亩:新建沉沙池2座、引水渠 0.25Km、素土斗渠1条、总长0.585Km、节制分水闸1座、涵桥1座、新建生产道路 0.460Km 等附属配套设施。
5、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3月-8月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后,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率,提升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年节水量达9.96万m³,改善灌溉面积9368亩。
7、主管部门: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8、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人民政府、娄鹏。
9、实施进度:中标单位: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800.29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工程款已支付至合同价的40%。
二、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农田种植业基地灌溉渠系建设项目
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农田种植业基地灌溉渠系建设项目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农田种植业基地灌溉渠系建设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1777.97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3、建设地点:喀什市英吾斯坦乡3村、4村、8村、10村、11村、15村、16村、17村、22村、23村、24村、26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在英吾斯坦乡12个村新建0.3-0.5m³/S流量U型防渗渠22.939公里及附属设施配套闸口等,按照0.3m³/S流量每公里投资70万元、0.5m³/S流量每公里投资90万元,计划投资1777.97万元(0.3m³/S流量14.327公里:3村1.208公里、4村4.015公里、10村0.94公里、11村1.133公里、15村0.492公里、16村1.37公里、17村1.202公里、22村1.583公里、23村1.446公里、26村0.938公里;0.5m³/S流量8.612公里:8村2公里、10村3.2公里、15村0.235公里、16村1.167公里、24村2.01公里)。
5、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4月-7月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后,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率,提升渠系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农作物经济年收入38.16万元,改善灌溉面积2.771万亩。
7、主管部门:喀什市水利局。
8、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人民政府、娄鹏。
9、实施进度:中标单位:湖南中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561.57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0%,工程款已支付至合同价的30%。
三、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喀什市英吾斯坦乡2025年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2、投资规模及来源:620.4万元(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
3、建设地点:喀什市英吾斯坦乡3村、7村、11村、16村、14村、19村、21村、22村。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一是投资136.8万元,在英吾斯坦乡4个村新建宽5米,厚度30公分的砂砾产业路6.84公里,其中:3村1.74公里、7村1.64公里、11村1.86公里、16村1.6公里,每公里20万元。二是投资483.6万元,在英吾斯坦乡4个村新建宽3.5-5米的沥青路8.06公里,其中:14村3.1公里、19村1.2公里、21村2公里、22村1.76公里,每公里60万元。
5、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4月-7月
6、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后,改善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环境,提高通行农村交通运输的便利性,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7、主管部门:喀什市交通运输局。
8、建设单位及责任人: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人民政府、娄鹏。
9、实施进度:中标企业:新疆同信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548.14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工程款已支付至合同价的60%。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9日。
监督电话:(010)12317
纪检电话:15099023632
办公室:喀什市英吾斯坦乡经济发展办。
喀什市英吾斯坦乡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