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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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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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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8-25 20:06 浏览次数: 字体:【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三楼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98-257205615026345197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刘旭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喀什市南湖路11号欧景名苑小区三期701单元10层1001号房

653101003029GB

0029F00700113

142.11

住宅

2

立俊

国有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喀什市南湖路11号欧景名苑小区三期581单元5层501号房

653101003029GB

00029F00580028

96.542

住宅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202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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