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政企渠道、提升服务效能,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喀什市人民政府研究,将每月15日、25日设立为“市长企业接待日”,由市领导牵头开展企业来访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诚邀社会各界监督。
一、接待时间
每月15日、25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如遇市长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接待时间顺延或由常务副市长代为接待。
二、接待地点
喀什市人民政府(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55号)。
三、接待对象
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有相关合理诉求和建设性意见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接待内容
企业在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政策落实、审批服务、要素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真诚欢迎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反映问题、建言献策,携手共建更加高效、温暖、公平的政务环境,共同绘就喀什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联系人:王永昌
联系电话:0998—2205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