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下列“权利人持有真实的《房屋所有权证》,但因历史原因我中心无相关登记档案。经初步核实旧证信息,拟依据该证书及其他查证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补录登记簿)。
权利人:麦麦提热依木·艾合买提(身份证号:653101********2017);坐落:喀什市解放南路200号(地委家属院)11(原12)栋3(原1)单元321(原121)室;证书号:喀房权证字第023594号;房屋登记面积:78.91㎡;结构:砖混;用途:住宅。
拟登记人:麦麦提热依木·艾合买提(身份证号:653101********2017)。
现予以征询异议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补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998-2929124、18399591309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