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汇报市政府同意,我市拟举行价格听证会,对喀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调整喀什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5月6日,为期15天。
二、听证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5月召开调整喀什市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听证会。
三、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30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代表16名,其中由喀什市消费者协会推荐2名,另外14名采取网上公开征集、自愿报名、邀请、随机抽取的方式;
2.经营者代表2名;
3.人大代表2名,由喀什市人大推荐;
4.政协委员2名,由喀什市政协推荐;
5.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共7名。其中分别由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司法局各推荐1名;市消费者协会1名;
6.专家学者1名,由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2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1席,由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情况比较了解,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论证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和提出建议;
(四)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并允许在听证会上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四、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方式
(一)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26年5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信息函告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旁听人员请于2025年5月6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价格管理监审认证办报名。
联系人:蔡野、熊远洋
联系电话:0998-5810005
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号建委办公楼10层左侧1004室
热忱期待您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喀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