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57),2024年9月19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5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60)。建设单位:新疆清水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喀什市金域蓝湾小区建设项目幼儿园、喀什市金域蓝湾小区建设项目1-4#楼、喀什市金域蓝湾小区建设项目6#商住楼(变更);建设地址:喀麦高速南侧、瓦普西路西侧。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进行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并经2026年喀什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
建设单位申请撤销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撤销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5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5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60)行政许可,同时一并注销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5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5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建字第653101202400160)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存在利害关系人对撤销决定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
电话:0998-2572056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