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喀什市帕米尔大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高城市通行效率,提升市民生活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拟新增帕米尔大道重型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我市拟在近期就“喀什市帕米尔大道重型货运车辆限行”举行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12点整
二、会议地点
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
帕米尔大道道路实施重型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现就禁止公安部《道路交通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在我市新增帕米尔大道道路采取限行措施。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新增在帕米尔大道路段实施8时至24时限时通行措施:
(一)限行区域
喀什市八里桥与疏附县交界处(起点)→帕米尔大道→帕米尔大道与中亚三路(不含)(终点)、喀什市天南维其克大桥与疏附县交界处(起点)→环城南路→帕米尔大道(终点)、喀什市天南维其克大桥与疏附县交界处(起点)→苗圃路→环城南路→昆仑大道→团结桥与疏勒县交界处(终点)。
(二)绕行路段
进入喀什市辖区限行货车可选择以下路线行驶:
1.吐和高速喀什北收费站入喀限行车辆可由吐和高速沿G314线过境路自贸区收费站驶出,进入G314线过境路或行驶至吐和高速兰干山收费站驶出。
2.由疏附县入喀限行车辆可由疏附县木什乡由X428入口驶入G314线过境路通行。
3.吐和高速入喀限行车辆行驶至帕米尔大道与中亚三路路口南北方向通行。
4.吐和高速入喀限行车辆行驶至帕米尔大道与机场北路路口可由机场北路、机场西路方向通行。
(三)限行车辆
1.本限行措施中载货汽车,是指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2.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根据本通告中关于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执行。新能源载货汽车车辆类型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
(四)通行证办理
确实需要进入城区的限行车辆,可通过“12123”APP等互联网渠道申请货车通行码或前往喀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进入城区。
(五)其他规定
1.军警货车、消防车、应急救援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不受限行限制;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公交车辆、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进行作业时,不受限行限制。
2.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在限行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提前备案审批。
3.违反本公告规定在限行区域及路段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已发布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四、参加听证会代表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选取听证代表20名
(一)凡在我市帕米尔大道路段常住,或从事以上限行车辆经营活动的个人、企业代表等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法人、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报名时须提供本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
有意愿参加听证会的群众或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前往喀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取报名表,或关注“喀什市公安局交警队”微信公众号,查看发布的公告内容,获取报名表,并采取如下两种方式报送报名表:
1.网上报名:3594316735@qq.com(将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该邮箱)
2.现场报名:前往喀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14办公室登记报名,联系电话:0998-2916122
3.以上两种报名方式截止日期至2025年11月20日
(二)听证申请人经喀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获得报名资格。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将选取20名听证会代表,会议应当由听证代表本人准时参加听证。
届时,将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内道路运输企业、商企等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参与听证。
五、其它事项
(一)听证会举行前将通过喀什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平台发布听证会通知,届时请参会人员及时关注,并按照听证会通知要求,按时参会,遵守听证会规则、会场纪律。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提前熟悉听证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限行的区域、时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1.
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2.
货运车辆线路图
喀什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