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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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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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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根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8-28 18:4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169号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8-2572056、18099534841

序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韩长根

房屋及土地

健康路37号4幢421号

喀房权证书00040416号

都华基继承韩长根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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